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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幼儿园起火烧死女童 阿姨当庭跪地请求谅解
http://news.hsw.cn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06-1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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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刘杰)因幼儿园起火烧死仅2周岁的玲玲,私自外出买菜的幼儿园阿姨李彦巧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幼儿园园长王荣花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责。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两名嫌犯都泣不成声,李彦巧数次跪倒在地哭求谅解。昨天,玲玲的母亲前往法庭,情绪也一度失控。据了解,这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

  出事的私立幼儿园位于朝阳区东坝乡,园长王荣花租用了一个有四间平房的农家小院。据警方调取的其他孩子的证言称,今年1月7日事发当天,午休期间有小朋友睡不着,就在教室玩取暖器开关。突然有人碰倒了取暖器,屋子里立即起火。加之隔壁是易燃的棉花被褥,火势迅速蔓延,满屋子弥漫着烟雾。

  被呛着的孩子,赶紧跑到院子里。李彦巧回忆,当时她刚买菜回来,因孩子们乱动没数清有几个。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屋里还有两岁的玲玲。

  李彦巧回忆,消防队员来到现场,很快将火扑灭。没能逃出的玲玲,趴在地上被活活烧死。“消防员跟我说,之前孩子有哭声。”李彦巧抽泣着说。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审此案。在警车车门打开时,玲玲的母亲看到王荣花,情绪失控一把扑过去,幸被法警拦住。

  法庭上,王荣花和李彦巧都泣不成声,数次表示认罪。面对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指控,王荣花说,她本人有幼师资格,在私立幼儿园当过老师,后因怀孕被辞退。依靠丈夫投资,她开了这家私立幼儿园,“在教委有备案”。去年12月,王荣花声带水肿,就把哥哥的女友李彦巧叫来北京,想把幼儿园转给她。

  王荣花称,当天她在医院看病,接到“嫂子”的电话后,就赶往现场主动向警方投案。“而且我已经把幼儿园转给嫂子了,盈亏都是她的事。我不是幼儿园的园长了。”她的辩护律师说,此案是因李彦巧将玲玲遗忘在火灾现场,没有及时救治引发的,王荣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朝阳区教委出具证言称,起火的阳光乐园幼儿园不符合学前教育机构的标准,在教育部门并未备案,也未经过审批。

  面对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控,李彦巧刚到法庭放声大哭,数次跪倒在地上请求法官谅解。她的辩护律师说,作为园长的王荣花,明知李彦巧没有幼师资格,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还把幼儿园托付给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李彦巧没有主观恶意,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减轻刑罚。

  据了解,王荣花已经将10700元赔偿款交给法院,李彦巧则分文没交。玲玲家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但准备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起诉王荣花和李彦巧。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记者观察

  火灾摧毁的三个母亲

  玲玲的母亲——亲戚说,玲玲母亲是30多岁才生的女儿,且是独生女。两周岁的玲玲非常活泼爱笑,说话很讨人喜欢。得知她被烧死,玲玲奶奶每天都休克几次,玲玲母亲痛不欲生,一直不能工作,暂时也不想再要孩子,她情绪极端低落,这一辈子都撂不下了。

  王荣花——刚走进法庭,王荣花就说“只想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回玲玲”,作为一个母亲,自己的心情和玲玲母亲一样,只是在控制情绪。给玲玲家造成这样的伤害,她很想补偿但是无能为力,希望法庭能判处监外执行,“我给她家挣钱,愿意把一生的积蓄都给他们!其实每个孩子送到幼儿园,就跟我的孩子一样啊!”

  李彦巧——自从玲玲出事,李彦巧一直吃不下睡不着,头发几乎掉了一半。她非常心痛,希望能挣钱赔偿玲玲家。得知自己的女儿高考顺利后,李彦巧放声大哭几近昏厥,称丈夫去世已8年,自己养活两个儿女,打工时受了伤也不敢休息。女儿非常懂事,每天只花2.7元,“她只吃馒头和咸菜汤,我对不起她们啊!”

编辑:朱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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