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9岁童疑被父打致死续:同学询问老师“谎称”请假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6-14 04:09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昨日,本报报道了“9岁男童疑被父殴打致死”一事。面对死者君君(化名)的同学的询问,老师们未说出实情,只是善意地说他请假了。

  学校:不愿让同学们知道悲剧

  昨日中午,记者从处警的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了解到,9岁死者君君的明确死因,现仍无法确定。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父亲刘某,对儿子君君确实存在虐待行为,但对于具体的案情,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下午2时许,在君君所在的学校门口,老师、保安以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分成两行守在学校大门处。此时正是学生们上学的时候,记者问了几位三年级的学生。他们均表示,并不清楚君君为何已两天未到校,“有的同学问过老师,老师说君君请假了……他挺好的,平时也跟我们一起玩,”三年级的张同学回忆。

  据碑林区教育局党办一负责人透露,学校并未将君君的家庭悲剧告诉同学。据透露,君君出事后,他的班主任很伤心。“班主任也清楚孩子是单亲家庭,平时对这个学生比较关心。”她说,班主任还劝刘某,不要殴打孩子。而说到君君,“听老师说,孩子挺乖的”。

  教育专家:要尊重孩子的人格

  对于这起家庭悲剧,西安市教育协会会长许建国表示,现在很多家长,最容易犯的错误,要么就是溺爱、要么就是恨铁不成钢的殴打。使得孩子在家里没有自主选择权。将来,孩子在求学之路上,就会将这种叛逆甚至是暴力以某种方式归还回来。而对于单亲家庭的家长,关注的应该是孩子的健康心理,其次才是他们的学习及其他方面。

  因此,许建国建议广大家长,不要轻易对孩子实施暴力,对孩子的期望值不宜过高,要尊重孩子的人格。根据孩子的兴趣,去选择孩子活动的方式。

  其他家长:希望消息是假的

  不少家长看到报道后,感触颇多。“天啦,我希望我听到的消息是假的,我宁愿相信这位不易的父亲从未打过自己的儿子……”昨日下午,家住西安市北郊的张女士哽咽着说。

  张女士是一位教育工作者,丈夫早逝,她多年来带着女儿,而今,女儿已经上大学了。张女士表示,作为单亲家庭,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觉得对不起女儿,因为没有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因此,女儿小的时候,只要别人的孩子有的,我也想尽办法,让我女儿拥有,不管自己多难。”但是,等到女儿上初中时,就出现了一些叛逆思想,比如攀比心理。为此,张女士困扰极了,她甚至还咨询过心理学专家,得到的建议就是不要对女儿的表现太过苛求。“我要的是一个健康的女儿,而不是考试机器。”张女士坦言,起初,希望女儿在各个方面表现优异的原因,是不排除私心的,“我认为别人两口子能带出一个好孩子,我一个人也能做到。我自己也有攀比心理。”张女士说,到后来和女儿较了几次劲后,她才意识到,她要的是一个健康活泼的女儿,而是否优异,则成了其次。

  对于君君的不幸遭遇,张女士非常吃惊,“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相信君君的父亲刘某一定是深爱自己的儿子的,只是希望他更加优秀。”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欣,赵欣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给予了全面细致的明文保护。家长如果长期殴打孩子,就属于虐待。若家长的殴打导致孩子重伤甚至死亡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冯强 杨小刚 采写

  孩子,你让我心痛。你还没来得及绽放,却已经凋谢。

  孩子,你让我心痛。你的离去,对与你相依为命的父亲,是锥心刺骨的无尽伤痛,无论你的离去是否与他的打骂有关。

  孩子,你让我心痛。你的离去,让我们这些大人沉思,到底应该给你什么样的关爱,怎样给你关爱,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一位孩子的家长

编辑:李斌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西安9岁孩疑被父亲殴打致死续:同事称其很苛刻 06-14 02:36
西安9岁童疑被父殴打致死 因孩子一门课考了70分 06-13 03:47
目击者指北京南站有上访者遭殴打致死 车站方否认 05-23 10:59
中国留美女学生遭强暴殴打致死 路人视若无睹 05-20 10:04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