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西安一协警上门收假币 百元假币给10元真币
http://news.hsw.cn    来源: 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2010-06-21 14:14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大家都知道,在银行存钱的时候如果发现有假币,是要直接没收了的。而昨天晚上7点左右,在西安市和平门附近的几家商户,店里却来了个穿警服的人,张口就问店主们手头有没有假币,说他可以给大家兑换真钱,警察给大家换假币,这事可是前所未闻!

  商户李先生:三四十岁,中等个头的男的,他穿着警服,袖章上是公安。/他来说,你们这有没有收到假钱,/我们公安机关给你兑换,10%,就是你给我100元价钱,我们给你10块钱真钱。

  开店十几年了,李先生倒是碰上不少拿假钱来买东西的骗子,今儿个还是头一次,遇见民警给大家假币换真钱的“好”事,而且这警察,人家还是上门服务。

  商户李先生:我说你是哪个派出所的?他说他是长安路派出所的。//他说这是我的证件,//他让我迅速看一下,他就收起来了,我也没看清楚。

  当时大家没多想,就把平时做生意时不小心收到的假钱跟这警察兑换了。

  记者:收了多少钱?

  商户:100块钱。

  记者:给你们了多少钱?

  商户:10块钱。

  这位自称是长安路派出所的民警来的时候手上就拿了一沓假币,看来已经去过很多家商户了,而且他在这里也回收到好几张假币,但是当这民警走了以后,大家仔细想了一下这件事,觉得有点不对劲。

  商户女:这是经济上的,他最起码得来两个人,他这却是一个人。我想换假币属于那种不正当的人干的事,现在穿着公安衣服的人回收假币,并且是以10%的比例返还真钱,这样的事我在媒体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大家越想就越觉得蹊跷,这大周末的,还是晚上7点左右,这民警挨家挨户的收购假币,他也真够“敬业”的,一连串的古怪不得不让大家怀疑起他的身份。

  附近商户:我感觉这是假的。你把假币拿到派出所,人家还问你哪来的,他还在这儿换。

  附近商户:肯定是假警察,你承认这假钱还有价值,还值10块钱,公安人员咋能这样,这观念就不对么。//假钱流通是犯罪。

  收假币者原来是协警

  附近商铺老板说,收假币的民警自称是长安路派出所的,他除了留下一个137的手机号码外,还给大家留下了一连串的问号。民警为什么要收假币?为什么要给大家返还10%?这个民警是真是假?收缴之后的假币又回到了那里?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这一事件的相关单位。

  今天一大早,记者来到西安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将所内警员信息和商铺老板们反映信息比对后,证实长安路派出所根本就没有一位周姓民警。为了搞清事情的真相,记者拨通了这位周姓民警留下的电话号码。

  记者:您是哪个派出所的?//我是碑林分局的。1135我咋能留电话,你想我能是假的?

  商铺老板说,昨天还说是自己是长安路派出所,今天怎么又变成碑林分局的了?对于大家的疑问,记者希望对方能明确自己的身份,但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记者://您的身份是什么?//你没必要知道我的身份,//记者:咱能见一面吗?//不能//记者:那您是不是警察?//。。。。

  无奈之下,记者只能向公安碑林分局求证。经过调查,确认这名周姓警官实为长安路派出所的协警,并非有执法权的民警。碑林警方同时证实,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都有权收缴假币,并可根据假币的数量,给予提供人相应数额的奖励。一些商铺老板表示,对于公安机关上门收缴假币他们表示赞同,给予相应数额的奖励大家也很欢迎。但这种让没有执法权的协警一个人上门收缴,只能让好事充满了各种问号。

  商铺老板:他们来应该戴上帽子,应该是两个人,对换的钱应该说明白,应该说明白是奖励。应该公示一下,说我们派出所会派民警,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去哪收这个假钱。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湖南捣毁全国最大伪钞点 1.4亿元假币已流入市场 06-21 07:30
打印25万假币调包坑人 民警:质量这么差头回见 05-22 05:02
福建渔民海上作业时捞起235万元假币(图) 04-27 11:13
在工商银行柜员机上取款竟然有假币!! 03-18 09:09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