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让刘国钦当庭辨认其犯罪工具 记者 袁小锋 摄
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走廊里由远而近传来“哗啦哗啦”的脚镣声,审判大厅的门被法警轻轻推开,曾经在2009年9月残忍杀害妻子外甥的凶手刘国钦被带了进来。今年6月18日上午10时,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刘国钦涉嫌杀人一案。
公诉人指控,2009年9月23日晚7时,刘国钦来到咸阳沈家小区52号楼3单元妻姐张英的家,用配好的钥匙打开了门,撬开了屋内的一个铁皮箱,四处翻找岳父曾经留下的军功章,因为他听人说这几枚军功章价值不菲。正在他四处翻找之际,张英25岁的儿子张峰取药归来,见到床上散乱的物品,顿时起疑。刘国钦见难以掩饰,从案板上拿起一把菜刀藏在腋下,将张峰唤至身前,突然挥刀便砍。张奋力反抗,但仍身中数刀,倒在床上。因担心张未死,刘又将其气管、食道割断。后经鉴定,张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后,刘国钦继续在屋中翻找,留下了带血的手印,却最终未能找到军功章。他将卧室窗户打开,把窗台的花盆摔在地上,以制造凶手跳楼的假象,然后关灯离开。
走出300米后,刘国钦发现手机不见了,随即再次返回。发现已死的张峰睁着双眼,又用一根钢管将其双眼捣烂。通过用张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刘国钦在床下找到手机离去。
2009年10月23日,刘国钦被逮捕。
据了解,涉案的军功章共有5枚,是刘国钦的岳父遗留下来的,市场估价不足20000元。
面对公诉方指控的杀人事实,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刘国钦承认自己案发前已配好钥匙要偷军功章并杀害张峰的事实。
刘国钦在最后的陈述中语音低沉地说:“我知道自己难逃一死,我愿意死后把我的眼睛、肝肾捐献出去。”“砰”的一声,法槌落下,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袁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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