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通讯员 陈昱 丁建涛) 只因手头经济拮据,四名同班同学便合谋抢劫路人,结果现场被抓。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分别判处王某、毛某、段某、吴某四名被告人一年半至一年有期徒刑。
王某、毛某、段某、吴某四人均系未成年人,2009年8月,四人初中毕业后到在陕西扶贫技术学院上学。 2009年12月21日晚,毛某向同学吴某提议因经济拮据想去弄点钱花,吴某没有同意。次日下午,吴某遇见毛某,便问毛某昨天说去抢劫的事还干不干,毛某表示同意后,二人又叫上同学段某、吴某。当晚10时许四人从陕西扶贫技术学院翻墙出来,窜至长安区华美什字以东的杜陵东路上,企图对过往单身行人实施抢劫,当王某等四人行至杜陵东路北里王村附近时,发现行人张某一个人走着,王某、毛某、段某、吴某就上前挡住张某,把张某拉到路边正在施工的楼房前,王某拿出毛某事前准备好的水果刀,持刀威胁张某,并对张某搜身,抢去张某的两部手机,现金11元后逃离现场。张某随即联系其亲友,后在陕西扶贫技术学院附近将实施抢劫的四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今日,办案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学生应以学业为本,切不可丢弃学业而行违法之为,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国与家与己都不利,广大学子应从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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