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通讯员杨扬)西安市公安局正式发出通告,要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保安服务开始30日内持《西安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册》及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区)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大队进行初审,合格后到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保安工作管理处予以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用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保安服务停止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据西安市公安局保安处负责人介绍,本次通告的管理规定依据的是今年初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哪些情况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范围?自行招用保安情况包括: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属于保安服务;
★组织开展上述保安服务活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均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自行招用的保安员须按照程序申领《保安员证》方能上岗从事保安工作。如果学历、健康状况不符要求,或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被招用为保安员。保安员身着统一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识,按照规定配备装备。服装样式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样式范围内选用。
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公安机关将会按《条例》予以没收违反所得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西安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册》、保安员证的申领条件、《保安员证考试报名表》和工作流程等有关信息,已在西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 http://www.xa-police.gov.cn )服务导航栏目中公布,可根据需要自行浏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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