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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记者救人被撞身亡 撞人司机不追究刑责(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法制晚报  2010-07-0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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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周某(左2)及车主观看事发时照片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巍) 江西青年曾庆香与央视女记者刘薇在高速路上见义勇为携手救人,不幸双双身亡。

  今天上午,肇事司机和车主因交通肇事罪在昌平法院接受审理。值得注意的是,直接撞人的司机不承担该案的“撞人责任”。

  案情再现

  大货爆胎引发连环事故

  2010年3月9日晚,在昌平区北六环,周某驾驶的货车突然爆胎,车辆翻至中心护栏上,车内所载煤矸石抛撒于行车道内。

  此时,央视女记者刘薇驾车途经此处,轧煤矸石后失控翻车。驾车途经此处的曾庆香将刘薇从车内救出。此时又有贺某驾驶的车轧煤矸石失控后翻车,曾庆香与刘薇遂联手前去抢救贺某。

  施救过程中,一辆撞上倾撒物失控的金杯客车将曾庆香和刘薇撞倒,二人当场死亡。

  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驾驶货车的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直击

  超载18吨车主没当回事

  今天9点20分,司机周某和车主赵某被带进法庭。发现记者拍照,二人原本就垂着的头越来越低,最后索性蹲在被告人席后等候庭审开始。今天没有受害人家属前来旁听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周某和赵某的刑事责任。

  周某和赵某对被控交通肇事罪表示认可。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超载和车辆轮胎老化造成的。

  两人表示,肇事货车标准载重量12吨左右,但当天的实际载重达30多吨。当时车爆胎后,他们试图在车内寻找警示标志。

  “但我当时吓傻了。”赵某说,由于没找到警示标志,因此事故发生后“除了报警,我们什么也没做”。

  对于超载,周某辩解道:“我是打工的,老板让装多少就装多少……”

  车主赵某则说自己不懂法,没把超载当回事儿。

  该案今日没有宣判。

  延伸采访

  撞人车辆不追究刑责

  将央视女记者和曾庆香撞死的,是受该事故牵连的一辆金杯车,那么该辆车司机是否承担责任呢?

  主审法官表示,根据当时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周某驾驶的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该车违规操作而侧翻,导致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故,而撞人的金杯车本身并不存在违规驾驶,被交通队认定不承担责任,在法律上也不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方共索赔300余万元

  据了解,日前曾庆香的妻儿与老母亲在昌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负事故全责的司机周某、货车的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共计200余万元。其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央视女记者刘薇的家属,向肇事司机和车主提起了110万元的赔偿。 文/记者王巍

  相关链接

  追授见义勇为市民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人民政府追授刘薇、曾庆香同志“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称号。

  届时,将颁发刘薇、曾庆香同志荣誉证书、奖章和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同时,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将颁发“京华见义勇为奖”和10万元奖励金。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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