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毛蜜娜 记者 宁军) 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在土门俱乐部对6起案件的8名被告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为筹毒资专抢女出租车司机的王启顺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
46岁的王启顺是一名“瘾君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回归社会后,为筹毒资把目标锁定为女出租车司机。去年8月9日至今年1月27日,王启顺先后13次在西安市五路口十字、体育场北门、东关南街、康复路等地挡乘由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上车后,持刀威胁女司机,逼迫她们交出现金、手机等财物,抢劫赃物共计价值6950元。今年3月5日,王启顺被逮捕。昨日,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处王启顺犯抢劫罪,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
除此案外,昨日莲湖区法院还对其他几起盗窃、合同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公开宣判。莲湖区法院法官表示,在社区举行公判大会,给居民普法的同时,也弘扬了社会正气,震慑了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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