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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局:南中国海海盗袭击仅次于亚丁湾
http://news.hsw.cn    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2010-07-05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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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菲律宾南部的棉兰老岛,数十年的反政府和分裂主义冲突,使得当地满目疮痍,附近海域的走私、海盗、军火贩卖等海上犯罪活动猖獗,苏禄群岛、苏拉威西岛上腐败成风、贫困现象、失业现象严重。陈正杰船长告诉本报记者,这些海盗多数是贫穷的无业游民。中国南海研究院任怀锋副研究员也认为,南中国海的海盗多数是穷人,是因为吃不饱饭才铤而走险的,这一点并不同于有组织的索马里海盗。

  不过,相对于索马里海盗那样明目张胆地劫船,南中国海海域的海盗方式则更为多样、狡猾。据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士介绍,经常会有身穿附近沿海国家警察或军人制服的人,声称要登船检查,他们会挑出一些值钱的货物作为所谓的走私物品证据带走。至于他们是否是真正的警察或军人,受害者则无从得知。

  海南琼海市谭门镇的渔民,遭遇到此类“警察海盗”的事件较多。该镇渔政站长周世发告诉本报,2007年4月份,在南沙作业的谭门渔民遭到不明国籍的武装船只袭击,有三名中国渔民被打死,两名被枪打伤。事后交涉过程中,菲律宾方面不承认武装船只是该国军方,最后就这样不了了之,“究竟是不是海盗,还是军人,一直都搞不清楚。”

  据国外专家研究,南中国海的海盗多半是退伍军人,有的甚至还是沿岸国家军队的现役军人。而海南省相关机构向本报记者展示的一份记录上清楚显示,很多发生在南中国海针对中国渔船、货船的武装抢劫袭击事件,都清楚记录着肇事者是某国的警方或军方。

  反海盗区域合作阻力不小

  到底是冒充军人或警察的海盗?还是充当海盗的军人或警察?受害者往往难以明辨,这也给反海盗增添了难度。

  国外研究者把发生在南中国海广大区域的海盗行为归纳为“亚洲一般型”和“东南亚组织犯罪型”。“亚洲一般型”就是如诺埃尔·钟打比方的那种“入室抢劫”,海盗利用夜晚靠近行进中船只,登船洗劫现金和有价物品,这类海盗事件的危害相对较小。

  “组织犯罪型”的海盗活动,目前在南中国海地区愈演愈烈,它们牵涉到庞大的销赃渠道及相关船籍注册资料的伪造、船员雇用等作业,已非传统海盗所能做到,其背后有严密的国际运作网络,堪称海盗“行业”中的“托拉斯”,这种海盗行为造成的危害最为严重。

  国际海事组织证实,“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幕后操纵了这类海盗行为。比如,2000年12月遭劫持的日本商船“阿隆德拉-彩虹号”,一部分货物被海盗运到泰国换成武器,然后转移到斯里兰卡反叛武装的手里。另一部分铝材则被运到了菲律宾的马尼拉。国际海事局得到的情报显示,有很多船只遭劫持后在这片海域消失,一段时间后,通过涂改油漆,更换船名和船籍,在另一个港口大摇大摆地出现,海盗甚至摇身一变成了“合法”船员。

  南中国海地区海盗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反海盗的不确定性。在南中国海地区,存在广大的主权争议海域,一些海域出现多国争相执法的情况,而另一些海域则沦为无政府管辖状态。海盗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常从一国海域逃到另一国海域,令各国执法机构在追捕中束手无策。

  在任怀锋副研究员看来,解决南中国海地区海盗问题的出路,只能是加强区域国家的合作。但他同时指出,相关国家对于“海盗”的界定不一,这给区域合作制造了障碍。比如,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盗”包括: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等的袭击行为,突出了遇袭地的“公海”概念。国际海事局则把“海盗”定义为:“登船意图实施盗窃或任何其他犯罪,以及为实现该行为意图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界定更加宽泛,其中涉及到沿岸国对海盗事件发生海域的主权管辖。

  显然,周边国家联合应对海盗的行动,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上面临着主权和法理等棘手问题。

  中国深受海盗之害

  中国是全球范围内海盗袭击事件的最大受害国之一。国际海事局向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度全球发生的406起海盗袭击事件中,多达32起涉及中国船只(其中大陆8起、香港20起、台湾4起)。

  中国为国际反海盗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为打击索马里以及亚丁湾海域的海盗事件,中国海军第六批护航编队6月30日在广东湛江启航,中国海军目前最大的作战舰只“昆仑山”号(排水量1.85万吨)船坞登陆舰参与了此次护航行动。按照惯例,中国前往亚丁湾护航编队在途径南中国海海域时,多会举行海上反海盗演练。这并非如外界所说的炫耀武力,而是基于南中国海严峻的反海盗形势。

  目前,中国国际贸易的80%以上依靠南中国海、马六甲海峡这一航线。尽管如此,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反海盗行动,却多为象征性的。海南海事部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在南中国海海域发生的海盗事件,距离较远,海事部门的执法触角目前还难以到达。

  周边国家之间围绕岛屿归属、海域划界争端不断,让南中国海地区的反海盗行动变得敏感起来。海盗多发的沿岸国家印尼、菲律宾以及马来西亚,它们都不希望区域外力量介入到当地的反海盗行动。日本曾提出帮助巡航马六甲海峡,但遭到马来西亚等海峡沿岸国家的拒绝。

  目前,在南中国海地区的反海盗机制已经有了雏形。2004年底,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签订了地区反海盗协议,并且2006年在新加坡成立的情报分享中心。在海盗最为猖獗的海域,印尼、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三国建立了海空联合巡逻行动。

  但是,面对越来越多的海盗事件,在这片拥有1万多个大小岛屿、8.1万公里海岸线的广大区域,沿岸国家为数不多的反海盗船只,有限的反海盗投入,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

  (本文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作者:于胜楠、赵叶苹、梁嘉文)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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