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贺磊
阳光讯近日,西安气温连续超过35℃°,直逼40℃,地面温度甚至已经超过50℃。对于西安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现状,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西安降温费每天1元~2元
炎炎夏日为补贴职工度过高温季节,西安地区有关规定从6月1日至9月15日户外工作者每天补贴降温费2元。按以上标准计算6月1日至9月15日共107天,降温费有107元~214元。西安现用的降温费标准是根据1995年5月省劳动厅 《关于调整西安地区职工防暑降温标准的通知》。15年过去了,西安的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都提高了,但降温费却没有变。西安的高温津贴是每天2元,在西安只够买4块五毛钱的雪糕。
有单位降温费200元~600元
记者电话采访了在西安工作的市民。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上班的王女士说,今年的降温费还没有发下来,去年降温补贴总共发了600元。 在南郊某科研单位上班的刘女士说,夏季降温费是一次性发的,有300元。在西郊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先生说,今年夏季降温补贴还没发,但去年发了200多元。
民工大多只领到药品饮料
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农民工的降温费是怎么发的呢?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几家工地的建筑企业,在南小巷干活的油漆工张先生说,自己领到5盒藿香正气水、2盒风油精;张家堡的瓦工存先生说,自己领到藿香正气水、人丹等药品;在昆明路干活的木工朱先生说,他领到2盒藿香正气水。降温费,在建筑队里干活的民工都没有领到,但工头会给配发一些降温防暑的药品、饮料等。
35度以上应支付高温津贴
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家四部委也发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市民,如果企业经营正常却无故不发放,职工可以向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反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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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在南郊曲江某工地打工的王先生是个架子工,连日的高温下作业,他中暑了,他说打吊瓶、买药花了250多元,多次找工头报销却没有人管,现在只好自认倒霉。
就此,王凯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2004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所以按照以上规定职工中暑应视为工伤,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省人保厅有关人员表示,高温作业中暑,劳动者可向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4省市发布高温补贴情况
江苏:高温作业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30元,发放4个月;浙江:高温作业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110元,发放4个月;湖南:高温作业每月160元,发放3个月;广东:高温作业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每月100元,发放5个月;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3个月;山东:高温作业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每月80元,发放时间4个月;江西:高温作业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月80元,发放3个月;天津:每月83.8元,发放4个月;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5个月;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每天不低于10元;发放4个月;河南:每个工作日10元,发放3个月;湖北:每天8元,发放3个月;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天5元~8元,发放5个月;陕西:高温作业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天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天1.00元,发放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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