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国际博览
安理会通过声明谴责击沉韩国“天安号”舰肇事方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07-10 04:3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7月9日,各方代表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安理会会议。新华社记者申宏摄

  中新网联合国7月9日电联合国安理会9日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了关于“天安号”事件的主席声明。

  主席声明对韩国政府、人民、该事件遇难者及其家人表示深切同情和慰问。声明提及韩国联合调查结果,也提及朝鲜表示与此事件无关,谴责导致“天安号”沉没的攻击,强调维护半岛及东北亚和平、稳定,以及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重要性。声明还鼓励以和平手段解决朝鲜半岛未决问题,鼓励半岛南北双方恢复直接对话和协商。主席声明通过后,安理会成员均未发言。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会后向媒体表示,联合国安理会刚就“天安号”事件发表了主席声明。声明提及韩方联合调查结果,也提及朝方表示与事件无关。声明还鼓励以和平手段解决朝鲜半岛未决问题,鼓励南北双方恢复直接对话和协商。

  李保东表示,我们希望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冷静克制,以此为契机,尽快翻过“天安号”事件这一页。我们呼吁早日重启“六方会谈”,共同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

  6月4日,韩国致函联合国安理会主席,通报其联合调查结果,请求安理会作出反应。6月8日,朝鲜致函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否认韩国有关调查结论。6月14日,安理会就“天安号”事件举行非正式对话会,分别听取韩国和朝鲜对“天安号”事件的看法和立场。此后,中国、美国、俄罗斯等有关各方就安理会反应举行了多轮磋商。

  另据环球网报道,据韩联社7月9日消息,联合国安理会于纽约当地时间9日下午一致通过了谴责“天安”舰击沉攻击行为的席声明。尽管韩国曾要求安理会谴责朝鲜,但是声明中并未指出朝鲜就是攻击方。   《主席声明》的全文如下:

  1.安理会关注大韩民国驻联合国大使和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驻联合国大使,分别在2010年6月4日和2010年6月8日致安理会主席的信函。

  2.安理会谴责2010年3月26日发起挑衅,导致韩国海军舰艇“天安”舰击沉和46名官兵死亡的肇事方。

  3.安理会认为,“天安”舰事件是威胁区内和区外和平与安全的挑衅。

  4.安理会对由此产生的人员伤亡表示惋惜,并对牺牲者遗属、韩国国民和政府表示深深的慰问和哀悼。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有关规定,为了和平解决这一问题,安理会敦促对此次事件的肇事方采取适当而和平的措施。

  5.由韩国等5国组成的民军联合调查团将朝鲜指定为天安舰的肇事方,安理会尊重联合调查团的调查结果,并对此表示深切的忧虑。

  6.朝鲜和部分有关国家主张朝鲜与此事无关,安理会也在关注这些国家的反应。

  7.总之,安理会强烈谴责招致“天安”舰沉没的攻击行为。

  8.安理会强调,防止针对韩国乃至区内其他国家的攻击和敌对行为,尤为重要。

  9.安理会对韩国政府表现出克制态度表示欢迎,维护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

  10.安理会敦促有关国家认真遵守韩国停战协定,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和事态向着不利的方向发展,通过适当的渠道尽早重启对话和协商,敦促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朝鲜半岛问题。

  11.安理会重申,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必须支持联合国宪章目的和原则。

编辑:朱羽喆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俄罗斯总统表示天安舰事件并非肯定为朝鲜所为 06-21 14:18
朝鲜称韩国天安号调查结果属捏造 称出于政治需要 06-16 05:47
韩高官今访华商讨“天安”号事件 促制裁朝鲜 06-08 14:22
韩首度承认"天安"号沉没当天韩美曾进行反潜演习 06-08 09:23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