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九器
2300多年前的秦国,有个国人怕是天下最幸运的人,他只不过扛了根木头从南门到北门,竟然获得了一大笔黄金,他就是商鞅变法“徙木立信”中的那个主角。这几日的石家庄,也有一些颇幸运的市民,他们不过在红灯亮起后主动止步,结果,就获得当地政府部门500元的奖励——— 好似天上掉馅饼,对,没错。(7月11日《燕赵都市报》)
两则故事相隔两千多年,仍然隐隐相似——— 都是以奖赏来激发某种道德的盛行,前者张扬诚信,后者张扬公德。不过,今人手笔更大、魄力更强,一下拿出10万元奖励200位不闯红灯的市民,一时之下,奖励对道德的拉动作用,无异于4万亿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刺激。
不过,徙木立信之后,第二个被黄金砸中的幸运儿再也没有出现,因为广告效应足以让人知道了“诚信”二字,剩下的就是如何让“信”走进人心、走向天下。商鞅很懂商道,也很懂世道,知道如何以最小成本博取较大收益,更懂得如何用务实的细节做实虚蹈的广告。于是,符合法令的,重奖大奖,哪怕你是凡夫俗子;违背法令的,重罚狠罚,哪怕你是权贵。
不过,今人效法古人似乎比比皆是:只要你清廉,就奖励你廉政金;只要你不闯红灯,就奖励你500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奖赏不断,奖金攀升,见得多了,你会突然发现:对人心而言,这些行为的本质意义是抽大奖撞大运,还是张扬某种道德?根本目的是徙木立信还是施行法令?
公德这东西,是三分天下:有一部分需要奖励来张扬,有一部分需要惩罚来抑制,有一部分需要人心的自我修养,无需奖惩。不过,对于公德建设,现在很多情况却是要么把奖励当妙计,却疏于惩戒;要么把惩罚当令箭,却鲜有奖励。结果只是学会了“徙木立信”,却没有学会如何变法以变天下,东施效颦而已。
但愿,日后人们不再“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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