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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纷争不断 7大问题成“主战场”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0-07-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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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西安市物价局公布今年上半年价费投诉,物业收费高居榜首,占到了投诉总量的30%。物业与业主之间总是话题不断、矛盾不少,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矛盾?除了收费引起的矛盾外,还有哪些因素?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小区广告收益该归谁?

  投诉指数:★

  典型案例:2009年8月11日,央视主持人赵普以没有对小区内广告收入进行公示为由,将所在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记者调查:近年来,关于小区共建面积广告和租赁收入的话题逐渐引起广大业主的注意。西安不少住宅小区的公告栏、电梯间、甚至走廊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广告,物业因此每年都会有一笔不菲的广告收入,但对小区广告收入关心过的业主少之又少。北二环一大型社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每年的广告收入在200万元以上,一般的小区物业年广告收入也近百万元。

  正确说法: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在小区内做广告?收入应该怎么处理?西安和平法律事务所律师崔玉林说,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租赁等经营行为的,应当经相关业主、 业主大会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成立业委会咋这么难?

  投诉指数:★★

  典型案例:2009年年初,家住西二环“万强艺术家”小区的左某因出面组织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起物业公司不满。2009年4月23日下午,左某夫妇外出办事,物业通知所雇凶手跟踪二人,在西二环一市场门口将夫妇二人打伤,5天之后,左某心跳停止。4月27日,包括李某在内的8名凶手被批捕。

  记者调查:记者发现,不少新建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这其中有业主的原因,也有物业和开发商的问题。 “业委会成立后,会给物业公司带来冲击,所以他们主观上希望业主是一盘散沙为好。”某社区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物业态度难捉摸,甚至不配合,给筹建工作带来不小的难题。据统计,西安有大小2000多个小区,但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到10%。

  正确说法:成立业委会,新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的资料;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

  服务不到位也收物业费?

  投诉指数:★★★

  典型案例:2006年4月4日,家住兴庆花园小区的吴某家中失窃,后小区物业同意在公安机关破案并确认吴某具体经济损失之前,从当年3月起,吴某可以缓缴各种费用。4年过去了,案情一直没有进展,到今年4月,包括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在内,吴某欠物业的各种费用已近3万元。吴某认为物业在小区安全问题上没有尽到责任,拒绝交费。4月22日,小区物业以吴某拖欠物业费为由,将吴某告上法院。

  记者调查:在不少小区都存在这样的现象,个别业主借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诸如维修管道不及时,安全保卫工作有漏洞等,不交或者拖欠物业费等;物业也会借此拒绝卖水电给业主,加深矛盾。

  正确说法:西安和平法律事务所律师崔玉林表示,不建议业主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要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若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可保留相关证据,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甚至是提起法律诉讼。同样,如果物业认为业主做法不妥,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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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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