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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建住宅将供电到户 业主不承担额外电费加价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7-20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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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记者 毛蜜娜)今后,西安供电部门将对新建住宅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电价实行供电到户、管理到户、直抄到户、收费到户。业主将不再承担额外电费加价。

  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草案规定,今后西安新建住宅将实行公变供电管理和维护模式。

  目前存在的“专变模式”,是指住宅小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由开发商建设,业主负担维护费用,业主购电时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电费加价。这部分加价多以损耗、管理费、维护费等名目收取,没有统一标准,管理较为混乱。“公变模式”是指住宅小区由供电部门的公用电压器供电,用户直接向供电部门购电,享受国家核定电价。一业内人士介绍,实行公变供电后,不仅能提高供电质量及可靠性,全面提高住宅小区配电网安全运行水平,更能为众多市民减轻负担,居民只用承担每度0.4983元的电费。由于脱离了物业公司等中介环节,将可以有效避免此前出现的供电企业、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实施公变供电后,业主不再承担额外的电费加价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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