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西安还没有上海式的公益组织“孵化器”
西安市慈善协会:
社团没有权利成为民间团体的主管单位
对于拒绝西安公益联盟的靠挂申请,西安市慈善协会的解释是,其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团体,没有权利成为民间团体的主管单位,同时,自己主管下已经有志愿者团体存在并且开展公益活动了。
陕西省慈善协会则认为,一个民间公益组织必须先确定自己的援助主体,在此基础上才好寻找相对应的业务主管单位,“比如说,主要是协助残疾人,弱智儿,就可以找残联去靠挂。
团市委:
不具备合适的环境来搭建这样的平台
记者在走访西安本地的公益团体过程中,也曾听说中国共青团西安市委将推动组建专门的公益组织领导工作小组,用于扶持民间团体的发展,然而,团市委否认了这样的说法。
团市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并不具备合适的环境来搭建这样的平台,“最主要是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毕竟光靠志愿者个人的资金投入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
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
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简称NPI)成立,这个被称为 “公益组织孵化器”的组织,采用“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兴办、民间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受益”的模式,将处于艰难困境之中的各种民间公益团体“孵化而出”。实力弱小的民间公益组织,在“孵化器”里可以获得免费的场地,设备,对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最重要的是,NPI将会协助被孵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促进其注册成为具有正式法律地位的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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