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李媛 实习生惠珊珊)同人合租就为图个便宜,不想小区物业却以家中居住人数较多为由,要向贾女士和其他租住户收取5倍电梯费。
贾女士和爱人都是北京人,常年在西安工作。为图便宜,她和爱人退掉以前租住的房子,决定同他人合租。6月底,在中介公司介绍下,贾女士和爱人搬至红缨路翔元新居小区,和其他5名年轻人合租在了一起。
“合租房在8楼,里边有5个房间,住了7个人。我和爱人住在主卧。”贾女士说:“我和爱人觉得这里环境好、价格便宜才同他人合租的,没想到物业却说家里住的人太多,要收5倍的电梯费和垃圾费,我觉得太不合理了。”
贾女士爱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物业收费明细单,记者看到贾女士租住房屋按面积计算,每月需支付41元电梯费,按照小区物业交5倍的要求,他们每月要掏200多元电梯费。贾女士爱人说:“因为没交电梯费和其他管理费,物业17日下午,把家里电闸关闭了,我们都是摸黑过夜的。” 和贾女士合租的一名女孩说:“18日下午,我去找物业理论,他们才打开了电闸。”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红缨路翔元新居小区物业办,一段姓工作人员说,由于贾女士家里租住人数较多,物业公司才要求他们在按面积交费基础上,多交4倍的电梯费的。如果贾女士和其他租住户觉得不合理,可以和物业再商量。
对此,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首刚云律师表示,物业应按统一标准收取电梯费,因租住户家中人数较多,就私自收取5倍电梯费的做法明显不合理,住户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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