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制图:勾犇
南都讯 记者赵哲 一人报名参与考试并被录取,近日禅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引起网民质疑,昨日,禅城区负责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人员回应,应考人员学历在本科以上可以不受应考岗位人数1:3的限定。
网民:招录公示仅2天
2010年7月15日,禅城区政务网站上挂出“2010年第3季度禅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合成成绩公布表”,显示准考证号为“201007001”的考生进入招录体检,其笔试成绩为31.6分,面试成绩53.2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终合成成绩84.8,排名为第一名。
当日,网民“topm eet123”在佛山网络问政平台质疑“要求‘要有房产管理工作经验5年’,这种招考条件设置明显是排挤自己单位之外的人报考”,违背公开公平原则;第二,该网民认为招录的公示时间过短,仅公开2天,就撤下网站,“存在着明显的违规嫌疑”;第三,只有1名考生符合报考资格,“具有内部‘度身定做’的明显特征”。
招考单位:“有两人报名,但一人放弃了”
对此,招录单位禅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熊姓工作人员称,由于招录职位主要负责禅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工作,专业性强,需要有相应工作经验,“要懂得区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分配等业务”;该工作人员称按规定应公示5天,对为何仅2天就撤下,其表示并不知情;另外,该工作人员证实,“之前有两个人报名,但一个人最后报名确认时又放弃了”。
部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昨日,南都记者采访了禅城区委组织部负责招考工作的陈姓工作人员,其表示,根据规定“每个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低于1:3,低于1:3且要求报考者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普通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她解释,如果应考人员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需要1:3的比例也可开考。
对于招考公告时间,该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招聘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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