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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13”抢劫杀人案开庭 两主犯一审被判死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7-22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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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杨明)今年2月13日(大年三十)上午,宝鸡市一女士在购物后被人抢劫并致死。7月20日,罪犯依小峰、闫旭龙被宝鸡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宝鸡市检察院起诉书认定,2010年2月13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黄某在商场购物后,准备驾车离开时,依小峰和闫旭龙尾随上车,将

  黄某拉至后排座位,后由依小峰驾车驶向宝鸡市西山地区。途中,两人抢劫黄某财物后,将其勒死,并把尸体抛至一山沟内。两人驾驶受害者的车子潜逃,后被警方抓获。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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