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陕西260万人受灾损失近40亿 81人死亡126人失踪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部网  2010-07-24 17:18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近日以来,我省陕南、关中地区的暴雨造成严重灾情。截止7月24日16时40分,安康、汉中、商洛、渭南、咸阳、宝鸡、铜川、西安8个市44县(区)26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25.3万人,因灾死亡81人(安康63人、汉中11人、渭南7人),失踪126人(安康119人、汉中1人,商洛4人、渭南2人),倒塌房屋22438户68177间,损坏房屋167613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88.47千公顷,绝收面积24.8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9.8亿元。

  民政厅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7月24日上午9时,省民政厅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会议听取了前期三个工作组赴陕南三市检查指导防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陕南三市较为严重的灾情以及当前抗灾救灾形势,对我省当前以及下一阶段的防灾救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切实加强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由厅长曹莉莉,副厅长郭青凡、李保存,副巡视员严发友、岳文理及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六位厅领导组成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并且从机关抽调精干人员,全面加强救灾工作力量,采取分片包抓、责任到人的方式,全面落实防灾救灾各项工作。

  2、积极应对新一轮降水过程。一方面安排部署好陕南三市防灾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应对渭河流域洪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三要妥善安置群众基本生活。采取对口安置、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和简易棚等方式对无房可住的受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及时拨付救灾款物,确保困难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饮用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4、进一步做好灾情核查。指导灾区各级政府深入乡、村、组,进一步核查、核实灾情数据,重点摸清倒损房屋户数间数、需恢复重建的户数间数、需修缮的户数间数以及“三无”、“三孤”人数,确保做到重建工作不漏一村、一户,生活救助不漏一户、一人。

  5、及早着手研究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按照汶川地震灾民生活救助标准的要求,要及早启动重建工作,迅速制定重建方案,坚持自力更生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加快进度,确保灾区群众入冬前迁入新居。

  6、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厅机关实行双岗值班制度,值班员确保24小时在位,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机关全体干部停止一切休假活动,随时保证在岗在位,保持移动电话24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7、积极向民政部汇报我省灾情发展最新情况,在前期争取民政部74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民政部对我省救灾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央下拨陕西资金7400万元

  1、中央给我省下拨资金、调运物资情况。7月22日,中央给我省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400万元,23日下午,民政部决定给我省调运100吨彩条布、5000条睡袋。

  2、省上给陕南三市下拨资金、调运物资情况。给安康、汉中、商洛分别下拨应急救灾资金1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给安康调运毛巾被25000条、棉被1万床、自发电照明设备20台(岚皋县)、净水器150台(紫阳县);给汉中调运棉被3000床(其中南郑县1000床)、净水器10台(镇巴县)、便携式应急灯100个。

  面对严重灾情,省民政厅24日研究分析当前灾情形势,决定由厅领导分别带领6个工作组赶赴灾区察看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详细灾情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编辑:李斌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渭南麻家砭水库出现险情 8名群众被围困6人失踪 07-24 16:45
商界高速丹凤至竹林关道路被暴雨淹没 交通中断 07-24 14:29
陕西一天内14个县区遭暴雨袭击 降雨有望明天减弱 07-24 14:06
旬阳遭受新一轮强降雨袭击 县城各条街道成河流 07-24 14:04
宝鸡部分地区遭受暴雨袭击 陇县千阳受灾严重 07-24 14:01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