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不服被辞退 一农民工状告共青团陕西某省级机关
http://news.hsw.cn    来源: 陕西工人报  2010-07-26 10:08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在共青团陕西某省级机关后勤中心从事后勤服务工作12年的农民工马鹏江,前不久因为被单位不明原因的辞退后,就个人的四项劳动权益问题,和单位多次协商未果。最近他将该单位告到了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

  “我是有贡献的”

  生于1968年3月的马鹏江,家住咸阳彬县北极镇衡家坳村二组。1998年9月,通过招聘来到共青团陕西某省级机关后勤中心工作,工作种类为水工,2006年起又兼任电工工作。据他反映,工作12年来,不论严冬酷暑,节假日还是夜间休息期间,工作始终尽职尽责,及时为单位及家属院住户解决了水、电、暖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排除了多起安全事故,并多次受到单位部门及领导的表彰、好评。马鹏江说,我是拿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为单位做出了贡献的。

  “那你就随便告去”

  马鹏江在仲裁申请书诉求中称,该单位严重违反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让他长期加班延点,且没有任何加班费。不仅如此,《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单位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从未给他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更让他伤心的是,2010年4月21日,在没有任何提前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非法将他解聘了。为此,他向单位多次申请要求,为他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证明,单位却给予拒绝。他告诉记者说:“我多次找单位协商,人家的态度强硬得很。还向我说,你不行,那你就随便告去”。

  “相信法律会给我支持”

  在劳动权益遭到侵害后,他从经济、身体、精神同时遭到了三重打击。无奈之下,2010年5月24日,他向仲裁委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请求单位为他支付:一,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的加班工资17920元;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3200元;三,违规解聘申请人的双倍经济赔偿金28800元;四,补办1998年9月至2010年4月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基本保险并补缴相关费用。

  马鹏江的代理人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彦松说,这是一起近年来少有发生的,在我省是第一例职工状告共青团组织违犯劳动权益相关法规的典型案件。马鹏江告诉记者:我不害怕单位的牌子有多响多亮,相信法律会给我支持的。

  据了解,目前这起案件陕西省仲裁委受理后,已经过一次庭审,并将在今年7月30日继续庭审。 本报记者 郝振宇

编辑:赵萌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女子驾车进工地碾轧农民工被拘 曾为包工头流产8次 07-26 05:35
女子驾车多次冲撞碾压农民工 20小时后被抓获 07-25 15:22
包工头扮成“财神爷”上吊 称为农民工讨薪(图) 07-24 18:26
河南一女子驾车3次加速冲进广场碾轧农民工(图) 07-24 14:38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