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展示“存款单”。
西安晚报咸阳讯礼泉县烽火镇一名信用社员工被清退后,仍然以原身份蒙骗群众,非法吸收兴隆村52户群众68万余元,群众认为烽火信用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信用社则表示此人早已被清退,此事与他们无关。
近日,兴隆村村民李晓娴向本报投诉,他们家靠卖苹果辛辛苦苦积攒了两万多元钱,2006年存到本村烽火信用社员工李民强处,2008年6月8日,李民强又给其换了存折,让其存成一种叫“民间借款”的分红形式存款,并称这是信用社的新政策,受法律保护。因为要用钱,这两年间,她陆陆续续从李民强处要回了1万多元,但还有剩余1万元怎么都要不回。
记者到该村采访时发现,像李晓娴一样把钱存到李民强处的村民不在少数。村民王茂学的孩子在上海打工,每月收入仅千元,这几年省吃俭用节省了2万元,存到李民强处,现在想盖房子,多次索要存款,李民强都拖着不给。郭芳清是名60多岁的老人,多年积攒了6500元养老钱,存在李民强处,如今也是整日发愁。有两名村民吴某、李某直到去世也没有要到属于自己的钱。
采访当天,村民听说有记者来采访此事,争着拿出自己的存款单给记者述说着他们的不幸遭遇。村民们在李民强处的存款都发生在2008年以前,因为拿的存折时间长,要不到钱,存折基本都揉烂了,2008年李民强都给换了票,大多数票上都写着“民间借款”,不仅盖着李民强的私章,还有烽火信用社兴隆信贷员的现金收讫公章。据统计,全村存款最多的8万元,最少的1000元,有52户群众688449元存入李民强处后无法要回。
记者在李民强家未见到其本人,他的妻子称李民强3天前已上县城了。对于李民强拖欠村民存款一事,李民强的妻子并未否认。对于村民反映李民强信贷员身份在2008年被信用社取消一说,李妻称没有的事,并表示李民强现在还干着。
烽火信用社吴主任接受采访时称,李民强早在2002年就被清退,兴隆村村民的存款是清退后存入的,存单仅是存款凭条,其公章也是伪造的,这事跟他们信用社没有关系。李民强还没有被清退时,放出去的100多万元没有收回,而且个人在信用社贷款24万多元也没有归还,他吸收村民的存款并没有交到信用社,为了归还利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搞体外循环账外经营,信用社也是受害者。随后,记者又采访了礼泉县信用联社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李民强确实在2002年的时候就被清退。
对于村民反映的李民强在用信贷员身份存贷款一事时,吴主任表示,考虑到群众利益,他们让李民强继续催收贷款,因为李民强将群众一部分存款还了利息,如果能够收回更多贷款利息,就可以兑付给群众,减小损失。
然而,受害村民对此并不认可,他们认为信用社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信用社清退了李民强,就应该在本村张贴公告,告诉广大村民,不要让村民受骗。但直到2008年6月份,信用社才摘取了李民强门前“烽火信用社兴隆代办站”的牌子,这时李民强已吸收了他们的存款,他们知道了却为时已晚。
目前,几十名受害村民找有关部门,希望有人出面为他们要回存款。有群众表示,实在不行他们会通过法律渠道,起诉烽火信用社。
文/图记者于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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