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崔永利)本报昨日报道的“协警”用手铐铐错人一事目前初步有了结果,当事民警被诫勉谈话。
昨日,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负责人称,此事发生后他们经过调查,本报提及的3名“协警”并不是他们备案的协警,而是在平时工作中给一些民警提供过线索。派出所已责成这些人将搜去的受害人的钱财予以返还,双方已达成谅解。当事民警已在派出所被通报批评,并且诫勉谈话。记者同时获悉,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已经介入调查。
25日下午4时许,陕北人刘女士在经过西安火车站附近的童家巷时,被一自称“警察”的男子打倒,并给她戴上手铐,刘女士身上现金被搜走,刘女士向公安站前分局东广场派出所求救后,赶来的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民警王猛称是在办理缉毒案件。最后该派出所领导否认此事。
事件回放:协警当街抓“毒贩”铐人 移交走的疑犯又被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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