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连缴8年养老金成门槛 西安拟调低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晚报  2010-07-30 05:48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见,西安市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西安市拟调低农民进城落户门槛,欢迎受过良好教育、有一技之长的外来农民进城落户。

  网友

  应放宽条件鼓励有志青年进城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在相关意见中指出,从9月份开始,我省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进城落户。

  回放:落户西安新政限制严 网友:连交8年养老保险太难

  《意见》规定,要落户西安,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具有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自己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开办各类经济实体;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地区具体规定年限),连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具体为:西安市须满8年,其他各设区市须满5年,县城、中心镇只要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农村居民可进城落户政策出台后,受到广大进城务工人员高度关注。对于落户西安须连续缴8年的养老保险一项,大部分网友提出质疑,认为条件过高。

  “我觉得应该按人群类别制订不同条件,对于80后、90后来讲,就算缴纳了养老保险,年限也不够呀!”网友“进城打工”称,政府应放宽条件,鼓励有志青年进城落户。

  反映

  连缴8年养老保险成进城一道槛

  连日来,记者分别对农民工、大学生、商户三类群体进行了调查采访。调查发现,符合省政府条件能够落户西安的人并不多。被调查对象中,数十名从事不同底层工作的低收入农民几乎没有人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就连有经常居住地的人也寥寥无几,养老保险更无从谈起,大部分人甚至连“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一条件都不符合。

  对于商户来讲,大部分人都有经常的居住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但“连续缴8年养老保险”又将他们拒之门外。只有个别人缴纳了养老保险。部分商户表示,为了孩子上学更加方便,他们愿意补缴养老保险进城落户。

  对于毕业后不愿意回乡留在西安打工的大学生们,大部分都有连续的工作且签订有劳动合同,有经常的居住地,但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却又不够,“我毕业才8年,怎么会缴纳8年养老保险?”在高新区工作的刘新称,这个政策很好,但条件太高,对于很多大学毕业生来讲只能“远观”。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养老保险是不能补缴的。“如果养老保险不能补缴,是不是就意味着要等到8年后才可以落户西安?出台这样的政策又有多大意义?”刘新对政策提出了质疑。

  措施

  将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

  省政府《意见》出台后,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立即组织进行了调研,并很快向西安市政府递交了《关于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若干意见的请示》,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此事进行了专题研究。

  市人社局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拟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分三个区域制订不同条件,其中雁塔、莲湖、碑林、新城、未央等5个区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分别为8年和5年;临潼、灞桥、阎良、长安4个区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分别为5年和3年。而蓝田、周至、户县和高陵等4个县为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听取了西安市人社局的专题汇报后认为,西安市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要把受过良好教育、有一技之长,同时满足省上提出的三个条件,作为解决西安区域之外农民进城的条件。

  目前,西安市已经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实施,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据了解,市人社局经过认真调研,已经起草了一份相对较为成熟的《实施办法》上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记者俞刚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陕西农村居民将进城落户 落户西安须交8年养老金 07-27 03:24
今年陕西省计划推进40万户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07-16 03:22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