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照片。近期电视监控照
身份证照

爆炸现场。摄影:刘柱

爆炸现场。

爆炸现场对面的居民楼下散落的玻璃碎片。

对面居民楼的玻璃被碎片击出一大洞。
红网长沙8月2日报道 湖南省公安厅今天发布通缉令,确定了长沙芙蓉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的身份.
《通缉令》指出,2010年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男,汉族,51岁,籍贯衡阳市,身份证号430402195902282535,身高1.58米,中等身材,圆脸,短发。逃跑时上穿白色短衬衣。
《通缉令》指出,如有知情者,请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拾万元。举报电话:0731—84590320(省厅)、0731—85010202(长沙市公安局)
现场:疑犯将炸药扔进会议室桌下 重伤者截肢
长沙税务分局爆炸已致4死19伤 系人为制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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