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司机王双娃本报资料图片记者赵彬摄
210专案组民警将20万元现金,转赠给死伤者家属 本报记者 宁峰 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要露滋) 2009年2月10日,驾驶“陕AC3299”东风大地牌自卸车的王双娃,行至西安市长安区时,撞上同向骑自行车上学的贾某等5名学生,造成4死1伤的恶性后果。日前,西安市检察院对王双娃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西安中院定于8月4日上午9时,在该院大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去年2月10日凌晨6时许,持C3驾照的泾阳县41岁农民王双娃,驾驶准载8吨的自卸车,从泾阳县装载32吨水泥熟料往户县千王水泥厂运送,其子王哲随车同行。依照规定,驾驶此类型自卸车,必须持有B2型以上驾照。为躲避沿途超限站,当日凌晨6时许,王双娃行至108国道西安市长安区协和搪瓷厂门前时,撞上同向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斗门初级中学学生,当场致两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在逃离现场时,又将两名学生连同三辆自行车卷挂车下。在高速行驶178米后,将两名学生甩至路边继续逃逸,后行驶至西安市长安区义井村口将拖挂的自行车甩落。
王双娃逃离现场后,继续驾车前往户县千王水泥厂,在厂内换了右前轮轮胎,卸载了水泥熟料,并卸下车牌,后将车开回泾阳县口镇一石料场。并给其妻打电话告知自己开车撞人的事,其妻得知丈夫执意出逃,便将1000元现金交与王双娃外出所用。王双娃遂驾车逃至旬邑县,将该车弃于县内南环加油站,后搭乘汽车逃往乌鲁木齐。同年2月15日,王双娃迫于压力向泾阳县公安局投案。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王双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死一伤,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将他人拖挂至车下致二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回放
2月10日清晨6时5分,108国道西安市长安区斗门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造成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西安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2月15日,肇事司机王双娃在泾阳县向公安机关自首。
2009年2月10日
·当日6时5分,108国道长安管庄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致5名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108国道封闭5小时,肇事司机逃逸。>>详细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和长安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事故相关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详细
·公安部批示速查,西安市市长陈宝根指示全力救治伤者,警方重金征集线索。>>详细
·当天下午18时,西安市长安区交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肇事逃逸车辆可能是一辆东风系列的黄色大货车。长安区斗门镇张王渠村的协和搪瓷厂附近是事故第一现场。大货车肇事后沿着韦斗路向细柳镇义井方向逃逸。>>详细
2009年2月11日
·西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悬赏1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西安市公安系统,安排民警对辖区所有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长安警方对辖区内重点布控,对辖区内逐村逐户排查。>>详细
·当日中午,斗门初中学生放学后,5名教师在路口指挥交通,等到南北两方向没有车辆,才让学生们迅速通过马路。>>详细
·车祸中重伤的学生张田刚脱离危险,预计观察两周后可转入普通病房。>>详细
2009年2月12日
·陕西省长袁纯清就斗门肇事逃逸案作出指示,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寻找肇事者。陕西省公安厅向全省民警发出动员令,各市成立专案组。>>详细
·中午刚过,一辆救护车驶进了长安区斗门张旺渠村。一个由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师建国带领的8人心理医生小分队来到了贾小梅、王方圆、贾航莉的家,针对家属目前的心理情况进行心理治疗。>>详细
·四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各获1万元预赔款,四位母亲希望肇事逃逸者自首。>>详细
·截至当晚21时,“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情况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详细
2009年2月13日
·警方要求每所学校都有交警队负责。>>详细
2009年2月15日
·长安区斗门镇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疑犯于当日下午向泾阳县公安局自首。据当班民警刘警官介绍,嫌疑人王双娃,男,41岁,泾阳县人。目前关押在泾阳县公安局,等待进一步调查。预计当日晚上嫌疑人将被移送到西安市公安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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