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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被曝对“盗窃嫌疑人”脱光搜身(组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0-08-04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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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表示:超市搜身和擅自在网上发布他人图片都涉嫌侵犯隐私权

  “狭小的空间,一名着工装的女子看着另外一名紫衣女子一层一层地脱掉衣服。最终,紫衣女子连内裤都褪下了……

  7月13日,一组照片在天涯论坛炸开了锅,帖子持续升温。到昨日,已有近8000人点击,近百人留言。楼主说,这是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金牛店的搜身图。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网上发帖 欧尚顾客被要求脱衣搜身

  图片显示,事发时间是2008年1月4日12:15:45至12:16:17,一名紫衣女子在一名着工装、束马尾工作人员的监视下,逐层脱掉衣服。事发地还可以看到一张白色长条桌,上面摆放着几张彩色DM单、两张类似文件的东西,还有一堆类似手机、银行卡和现金等小物件。

  网友“悄_悄_咪_咪”问:超市可以这样做?“只听王菲的歌”说,就算别人偷了东西,欧尚的做法也太过分了。“Desire_ING”有些想不通:怎么还录像了?简直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也有网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糊里糊涂2010”说,自始至终,防损员的手没有和事主的身体接触,因此不好说是在强制搜身。他说,这几张图还可以理解为事主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自愿解开衣裤。

  “lxycdfz”则表示,如果欧尚这么做了,肯定不对。可楼主发照片,意欲何为?

  记者调查 发帖人不满原单位网上泄愤

  昨日下午,记者在郫县一茶楼见到了发帖人张超(化名)。

  在张超提供的录像当中,有两名女子被搜了身,他本人也曾出现在镜头里。被上网的那名女子此前穿着黑色外套,在一女防损员的监视下,从脱衣服开始接受检查,最后甚至连内裤也脱下。女防损员中等身材,着工装挂工牌,扎个马尾。

  张超向记者提供了他与欧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牌复印件、相关单位发给他的奖状等,证实他是欧尚的前员工。他说,自己在欧尚工作期间非常卖力,但发现很多卖力的同事都相继被迫离职。他担心哪天也会面临同样的下场,于是趁职务之便刻录了这些光盘。后来,他被单位辞退并且没有得到赔付,这让他大为光火,于是就发生了贴图到网络的事情。

  张超表示,现在他对这个行为感到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当初未在紫衣女子的脸部和暴露的隐私部位打上马赛克。他解释,未打马赛克,主要是不懂技术。“发图就是为了泄愤,确实欠考虑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但对揭露欧尚的行为并不后悔。”他希望不要因此给紫衣女子带来什么麻烦。

  欧尚超市 店长助理不予正面回应

  前日起,记者就与欧尚金牛店店长助理王一取得联系,告知本报欲采访此事的意愿。王一在电话中说,由于店长尚未回来,她要与负责宣传的人员商议后再联系记者。但在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后,对方一直未曾联络过。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欧尚办公区,也一直未能见到王一。随后,记者来到欧尚金牛店一探究竟。据发帖人说,图片中的事发地已改建成了厕所。一名家住附近常逛欧尚的顾客说,二楼的厕所大约是几个月前改造的。

  记者在二楼找到了疑似视频中着工装的女子李兰(化名)。当她看到记者拿出网络上那张照片时,立即否认自己就是图片中的那名工作人员。

  与记者闲聊时,一名欧尚工作人员说,超市每天都有偷东西的事情发生。为此,单位加强了安保,设有内保和监控。一旦走出收银台后检查出有没付款的物品,就视为盗窃。嫌疑人会被带进监控室,由同性别内保人员监督对方拿出东西。情节严重的才会报警。

  律师说法:   超市和发图者都涉嫌侵权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说,任何超市或个人都没有权力对顾客进行搜身,即使消费者偷了东西,确实要搜身检查,也只有侦查机关、警察才有权力。超市私自搜身,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消费者可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者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视情节轻重,要求对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批评、罚款、治安拘留,并且还可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

  超市方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相应的图片资料,避免丢失。擅自在网上发布消费者被搜身的图片资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名誉权,消费者应当要求网站马上删除。否则,被侵权者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编辑:梁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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