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在现场进行勘察。(资料图片)
警方将现场封锁。(资料图片)
纪先生的黑色福克斯轿车的车头在爆炸中被砸烂。(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去年10月16日,一名男子行至李沧区大崂路1001号时,突然引爆身上的爆炸装置,该男子当即被炸身亡,路过此处的一辆福克斯车头被炸毁,车上幸无人员伤亡。事后警方查明,引爆爆炸装置的男子梁某某因感情纠葛,大量吸食毒品导致精神异常,并产生厌世情绪,制造了这起爆炸案。此外,这起案件的背后还有“三双手”:曾经是采矿工的潘某和盛某“赞助”了梁某某炸药和雷管,而牛某某则帮其购买物品、协助制造爆炸装置。案发第二天,上述3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盛某、潘某以及牛某某被判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发
马路突传巨响男子尸首两分
2009年10月16日11时6分左右,李沧区大崂路1001号门前的马路上突然传出一声巨响,走在街头的一名男子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引爆了身上的爆炸装置,该男子当即被炸得四分五裂。事发时,市民纪先生正驾驶着一辆黑色福克斯轿车途经于此,眼前突然间爆炸,他立即刹车,不过车头还是被炸毁,幸亏自己没受伤。
本报记者当时在现场看到,马路上散落着爆炸物留下的碎片,死者的尸体以及衣物血肉模糊,福克斯的车头被炸得凹了进去。
案件发生后,青岛市公安局迅速开展处置和侦查工作。公安机关查明,在爆炸中死亡的男子名叫梁某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暂住青岛市。梁某某因感情纠葛,大量吸食毒品导致精神异常,并产生厌世情绪,制造了土制爆炸装置。案发当天,梁某某行至李沧区大崂路与黑龙江中路路口处时将爆炸装置引爆,当场身亡。
-抓捕
自爆男子身后揪出三个帮手
除此之外,警方调查发现,爆炸装置并非梁某某一人制成。2009年10月17日,案发第二天,警方将此案的另外3名嫌疑人盛某、潘某和牛某某(女)抓获。
2009年10月19日,嫌疑人牛某某因涉嫌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刑拘,嫌疑人盛某因涉嫌犯爆炸罪被刑拘;同年10月20日,嫌疑人潘某因涉嫌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刑拘。今年5月20日,李沧检察院指控盛某、潘某、牛某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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