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张志杰实习生侯博王湉湉) 8月3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在哑柏镇政府门前广场,对合谋抢劫出租车的刘某、唐某、解某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了解,刘某、唐某和解某3人曾多次在西安抢劫出租车,所抢赃物共约6.47万元。
2009年12月21日晚,3人在杨家村挡了一辆出租车,说是去户县大王镇,行驶到大王镇北边一偏僻处,司机张某被迫停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刘某突然拿起刀架在张某脖子上,同时踩住刹车,拔出车钥匙,强行让张某下车。3人先后搜走了张某身上的两部手机、运输证、行驶证、驾驶证以及现金300元。唐某和解某把出租车座椅布割成布条把张某绑在树上,随后,3名嫌犯开车逃离现场。
经法院审理,刘某、唐某和解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出租车及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3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解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