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社会
打工仔为救两溺水男孩身亡 被救者悄然离开
http://news.hsw.cn    来源: 东方今报  2010-08-06 07:1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第一次出远门,他就为救人魂断他乡。

  他叫胡健,今年18岁,安徽人,跟着父亲在郑州一家具厂当学徒工。这几天太闷热,吃过晚饭后,他就和两个同伴去玩水。洗完澡正准备离开时,有俩男孩被冲到河里,他立即转身去救,结果再也没上来……

  □今报记者王东霞实习生张思恺/文

  【现场】群众为他叹息

  昨日凌晨零时20分,郑州市新107尚庄桥下,一声“捞上来了”,吸引上百市民围观。“可惜了。”看到捞上来的是一具冰冷的男孩的尸身,人们叹息着。

  4日19时20分许,有人报警称同伴溺水。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中队、郑州市管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20多名消防队员赶来救援。据其中一位中队长朱华介绍,河水最深处2米多,水下遍布淤泥、石头,搜寻难度很大。他们联系河务部门,减少上游放水量,并进行不间断搜寻。溺水男孩父亲也多次下水搜寻,5个小时后,才将男孩捞起。

  胡健的父亲胡智说,他们是安徽桐城市新渡镇永久村人。12年。今年年初,他带儿子来打工。“他妈不放心,这是孩子第一次出远门。”胡智说,这下他没法给家里交代了,胡健的爷爷都80多岁了,出事后还瞒着他。

  【目击】为救俩小孩出事

  “先是俩小孩掉水,他去救的。”有人称。

  李保磊,一个身穿短衫的男孩,一脸惊惧地站在河边。他是整件事的目击者,溺水的同伴叫胡健,18岁,和他同在一个家具厂上班。

  4日,吃过晚饭后,他和胡健、郑保锋一起来这儿玩水。“就在浅水处洗洗,我们就都上来了。”

  李保磊说,胡健就距离他们两三米远,坐在一处台阶上。

  由于上方水坝处一直在向下喷水,胡健旁边台阶上的两个小男孩,被冲到了水里,胡健就过去救。“也就一分钟,三个人都看不见了。”李保磊赶紧喊人,有两个大人跑过来。

  很快,两个小孩被人救出来,胡健却不见了。

  事后,胡健父亲拿的一份南曹乡派出所开具的出警说明,也证明了胡健是为救两个男孩落水的。

  【探访】事发地水流汹涌

  昨日15时,记者再次来到尚庄桥,下方是十七里河。

  在桥下乘凉的冯先生说,这里的水坝今年2月才修好,每天都往下喷水,下游还设有拦水坝,所以此处的水最深。

  河边坐着3位河道管理人员,他们随身带着喇叭、录音机,录音机不停重复播放着不能游泳的通知。河边也竖有“水深坡陡,禁止游泳”的牌子。

  【遗憾】被救男孩没出现

  昨日记者来到尚庄桥,向多人询问前日事故。他们都知道有男孩为救人溺亡,但不知道被救出的俩男孩是谁。“可能是外地人,如果是附近村里的人,会知道。”一60多岁的大妈说,她当时也来到了现场,但只顾着注意打捞救人男孩的情景,其他没注意到。

  一消防队员说,被救的俩男孩很早就离开了。

  胡智说,虽然儿子是为救别人出事的,但他也没见到被救的孩子,或者孩子的父母。

  【期待】认定为“见义勇为”

  胡智说,他现在就想尽快将儿子火化后带回老家,不然看着也伤心。“我是一个外地人,不知道要求什么”。

  胡智说,别人都说儿子是“见义勇为”,可这个咋申请他也不知道。儿子没了,如果有个称号,他说心里会多点安慰。

  胡健是否属“见义勇为”,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张少春律师认为,只要是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就属于见义勇为,胡健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虽然胡健是在“禁止游泳”的河道内洗澡,但并不应影响对此事见义勇为性质的认定。

  另外,律师认为被救的俩男孩,按照相关规定,也应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夫妻为救溺水少年沉海身亡 被救者悄然离去(图) 08-05 10:16
西安雁鸣湖再“吞”一命 一周内先后3人在此溺水 08-05 08:00
30岁面包车司机跳河自杀 死前车因非法营运被暂扣 08-01 10:49
内蒙父子榆林水库玩水 16岁儿子深水区溺亡(图) 07-31 10:46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