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赵伯平) 8月5日,紫阳县一当事人在法院当众撕毁笔录,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最后该男子被紫阳县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程某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的被告。8月5日上午,法庭通知程某领取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书记员在给其做好笔录后,让他签字,程某认为签字后就要离婚,拒绝签字并开始无理取闹,睡在法庭的条椅上不起来。办案人员耐心地给他解释相关规定,但程仍不听劝解,当场将做好的笔录撕毁,引起众人围观。紫阳县法院认为程某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了正常的民事活动,遂作出了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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