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小刚 实习记者 宋飞鸿)受雇到工地上打工,干了半天就突然倒地,深度中暑的旬邑男子郭超宏不幸身亡。而工地负责人6天时间未露面。昨日,当事工头黄某终于露面。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未央宫街办,黄某承认,自己没有关于工程承包的相关资质,雇郭超宏时也未签订合同。但他表示,郭超宏中暑死亡属意外事故,不能算做工伤来赔偿。
双方约定昨日下午3时开始商谈赔偿问题。死者家属方的代理律师魏艳提出:死者家属应该获得“工伤赔偿”,赔偿由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金等三项组成,总计约30余万元。死者家属表示,可降低到28万。
但工地方认为,郭超宏的死亡不应算做工伤事故,工地方能支付的,也只是道义部分的补偿。因双方所持观点不一,及数额差距悬殊,故商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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