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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杀害邻家女孩 因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8-12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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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高建平)这个夏季即将结束时,洋县农民王某遭受了切肤之痛:12岁的女儿小薇 (化名)不幸遇害,而夺取她生命的,竟是邻居家的一个亲戚——一名13岁的少年。

  到邻居家玩的女孩不见了

  7月31日下午,在外地打工的王某和妻子接到家里电话得知,女儿小薇不知去向。8月1日,妻子返家,与众亲友四处寻找无果,当晚向警方报案。

  王某70多岁的母亲说,31日中午,小薇跟着邻居黄某家的孩子去了黄某家。约两个多小时后她去找,别的孩子都在,唯独不见小薇。黄某13岁的外孙小刚(化名)表示,小薇已经回家去了,而他此前一个人去水田里捉螃蟹了。

  王某8月2日晚10时回到家,镇政府随后委托村支书等4人协助警方调查。“当我们问小刚情况时,还特别观察了他的神情,但看不出什么异常。”村支书李某说。

  8月3日,在舅母的陪同下,小刚到槐树关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当时也未发现破绽。

  “那天起,我们张贴了很多附有女儿照片的寻人启事。”王某说。

  8月6日,在距王某家约500米的山坡下,人们发现了小薇的尸体。王某立即向县公安局大要案中队报告。

  说到现场情景,王某眼圈红了。“我女儿俯身窝在一条干沟里,右腿挂在藤条上。失踪时所穿的中裤扔在附近,黄色短袖上衣四粒纽扣仅剩一粒。上衣被血染成黑色,尸体腹部高度腐烂。”

  和13岁男孩下山后出事

  之前接受警方讯问后,小刚被外婆送回家中。发现小薇尸体后,刑警队长拘传了小刚。

  昨日,洋县公安局负责刑侦的李定红副局长介绍了案件侦破情况。6日晚,在母亲在场的情况下,小刚交代了作案经过。

  据调查,7月31日,小刚踹开三舅家大门,从厨房内取了一把菜刀。三个孩子在院子里摘黄瓜吃,年龄较小的表弟先回家。他与小薇沿陡坡往下走,说是到山坡上挖一种藤条类植物根茎。半道上,小薇有说有笑。不料,这一笑刺激了之前曾看过黄色录像的小刚,冲动的他上前撕了小薇的上衣,小薇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小刚便用菜刀砍向小薇颈部,致小薇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小薇的衣物和一把菜刀,并从杂草丛中找到两粒小薇的上衣纽扣。现场没有明显的拖拉痕迹,警方确定尸体所在位置附近,就是第一现场。

  户籍情况表明小刚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小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8月7日,小刚被家人领回,警方责成监护人加强监管,由派出所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民事赔偿则由司法部门和警方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诉讼,由监护人附带民事责任。

  据亲戚说,小薇性格腼腆但很懂事,学习自觉成绩也很好,暑假作业都提前做完了。即将开学了,孩子却不在了。

  心理医师:性成熟提前1至2岁

  昨日,就此案例,记者采访了省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交大一附院精神心理科主任医师高成阁。她从掌握的资料分析,随着生活环境的提高,目前少年性发育进入成熟期,比以往发育规律期提前了1至2岁。营养和食品添加剂对少儿生长都有一定影响。最重要的是,现在信息来源渠道广泛,信息量大,信息成分复杂,对少儿心理健康产生了极大影响。

  少男少女进入青春期,作为学校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都要通过正面的性教育予以引导。否则,青少年就会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去看不健康的影视或刊物。

  高成阁建议,家长要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正常交往,什么是健康的友情。为保证安全,尽量避免懵懂的少男少女单独相处。除此以外,还应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适时施教,保证孩子安全度过青春期。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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