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记者 文锦)近日西安市建委发出通知,对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做出明确要求。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等情况,必须在两小时内上报,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及原因后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压报、瞒报。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区县和市级部门在信息报送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有的单位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存在认识偏差,不在第一时间上报;有的单位信息报送网络和机制不健全,不能及时掌握基层发生的重大紧急情况;有的未上报紧急信息经媒体网络反映后才开始报送,直接延误市委、市政府对事件的处置时间;有的反映问题、分析原因避重就轻,不够客观准确。这些都影响了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向西安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分管信息工作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今后,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发生迟(缓)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问题,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由于迟(缓)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给全市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在全市通报并将结果报送西安市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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