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庆的母亲瘫倒在地
一道生死门,将罪犯和家属永远隔开
罪犯伏法,烈士家属得到安慰
-记者王海涛闫纪杭实习生张王月/报道赵禹/摄
本报讯长春“9·29”抢劫邮政储蓄银行案罪犯李广庆,昨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8年,被告人李广庆陆续购买发令枪和“手榴弹”式的烟花后进行改装,制造成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6支、爆炸物3枚。
2009年9月,李广庆预谋抢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西朝阳路支行(以下西朝阳路支行),为此,购买了瓦工锤、钢锯、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并多次踩点确定了抢劫时间和逃跑路线。
同月22日左右的一天晚上,李广庆用钢锯将西朝阳路支行南侧窗户的两根铁护栏的一端锯断。29日14时许,李广庆携带自制枪支5支、爆炸物3枚及瓦工锤、口罩等来到西朝阳路支行,将事先锯断的铁护栏掰开,用瓦工锤敲碎窗户玻璃,进入营业室柜台内侧。李广庆持枪威胁营业员,将现金18万余元装入银行专用钱袋后,从原路逃离。在李广庆沿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云鹤街向西民主大街逃跑途中,市民纪长秋等人对李进行追捕。李广庆向追捕市民开枪并投掷3枚爆炸物,其中2枚爆炸。李广庆逃至西民主大街与西中华路南胡同交会处时,强行进入市民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内。纪长秋追至该出租车旁抓捕李广庆时,李广庆开枪击中纪长秋面部,致其死亡。
另据查明:2005年8月初的一天,被告人李广庆同孙树刚、朱亮(已另案判刑)预谋抢劫,三人在公主岭市二十家子满族镇租乘被害人宋某的出租车,当车行至该镇二十家子村时,坐在后排的李广庆持枪,朱亮持刀,共同威胁宋某,三人劫得现金100元和价值275元的手机一部。
2007年1月,被告人李广庆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伪造了“公主岭市二十家满族镇小山村村委会”的空白介绍信和公章,由父亲李士财(已判刑)在该介绍信上写了“孟繁军家户口本丢失,请补发”的内容。李士财持该介绍信在公安机关冒领了“孟繁军”家的户口本。李广庆使用该户口本,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姓名为“孟祥光”的身份证。
2009年12月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广庆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李广庆没有上诉。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广庆进行死刑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李广庆核准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于8月12日上午对罪犯李广庆执行了注射死刑。
庭审聚焦
-记者王海涛闫纪杭实习生张王月/报道赵禹/摄
本报讯李广庆被实施宣判并执行死刑,他年过花甲的母亲肝肠寸断,当庭痛哭,而烈士纪长秋的妻子在得知此消息后,哭诉丈夫的在天之灵终于得以告慰。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两个原本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却为同一桩案件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法警告诫李母
不要哭叫
9时,长春中法10号审判庭的大门慢慢地打开,法院的工作人员忙进忙出,做着开庭前的最后准备。
听审区坐满了市民和各媒体记者。开庭前5分钟,一群人相互搀扶着走进法庭,队伍里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太眼圈红红的,她是案犯李广庆的母亲。一行人想坐到听审区最前排,但被法警制止并反复告诫李广庆痛哭流涕的母亲:“要控制情绪,不能在法庭上哭闹喊叫。”李母边擦眼泪边点头,眼睛死盯着门口,她知道儿子一定在外面,她想多看他几眼。
此刻,李广庆在法警的监护下,面对着墙壁等候在走廊里,他穿着条纹T恤衫,不过鬓角两侧已经明显可见白发。李广庆偶尔会侧过脸往10号法庭的门口张望,眼神中透出期盼,似乎在极力地寻找着什么。或许李广庆已经料到审判结果,这一刻不过是在等待与家人见上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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