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中国报道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首日超10万人咨询
http://news.hsw.cn    来源: 重庆晚报  2010-08-16 05:12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累了一辈子,搬到城里享福”

  ■谭学林 江津夏坝镇鸭江村

  昨上午10点,中冶建工大竹林公租房工地旁,北部新区社保、国土等部门正在向农民工讲解户籍改革方面的政策。

  58岁的江津人谭学林是砖工,他对户籍改革这事相当感兴趣。谭学林在中冶建工上班已有14年时间,今年上半年,中冶建工在大竹林建公租房,他随工程队来到了这里。

  谭学林知道这里的公租房规划很漂亮:有游泳池,有花园,有篮球场,有银行,有学校,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

  他说,他老家在夏坝镇鸭江村,家里修的是土墙房子,已住了30多年了。他说,他在外面打了10多年的工,4个子女也在外打工,再过一两年,他干不动了,真想歇一歇。

  他知道公租房环境好,租金价格仅是市场价的6折,住了几年还可以购买,他想在城里申请一套公租房,把老婆迁到城里来,然后叫子女到重庆工作、居住,“累了一辈子,也该享享福了。”

  现场问答

  昨日户改工作现场,很多农民工对户口迁到城市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问:农民可以带着财富进城吗?

  答:无论是平坝河谷地区,还是高山高寒地区,都可以带着财富进城。

  农村居民转户退出其宅基地,有三大好处:一是农村居民转户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可获得参照征地政策规定的农房及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以及购房补助;二是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在城镇规划区内统一规划建设转户居民集中居住点。转户居民可按区县(自治县)的规定申请购买;三是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转户进城后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问:养老医疗等问题如何解决?

  答:可以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没有条件参加上述保险的,还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问:就业问题怎样解决?

  答:没有技术的农民进城后,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享受一系列帮扶政策。有一技之长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入户条件

  重庆籍农民凡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购买商品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

  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3年以上,或购买商品住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

  在乡镇入户方面,农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全面放开。

  退出机制

  为确保转户农民权益,我市设计了农民农村权益弹性退出机制,避免让农民“裸身”进城:

  农民进城后可有“3年过渡”“3项保留”,即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可有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使用和收益权;

  农民转户后可继续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福利、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保留农村各项补贴。

  本组稿件由记者 王渝凤 王德利 易守华 汤寒锋 杨娟 陈国栋 冉文 摄影报道

编辑:李晨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15日起全面启动 已有万人农转城 08-15 09:54
北京提出高层次人才户籍将在京津冀自由流动 08-02 15:55
中国各地频繁推出户籍改革 12省市取消农业户口 07-24 18:49
大学毕业生户籍准入证如何办理(迫切) 07-21 11:00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