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出租车不是完全的公共场合 应尊重乘客知情权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石英:出租车装摄像头“不太好”。出租车不是一个完全的公共场合,安装摄像头是公权对私权的一种侵犯。安装摄像头后,无论是出租车副驾还是后座,乘客都被监控起来了。出租车装摄像头会让一些人觉得监控器已开始逼近私人空间了。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姜波:公共和私人空间不是分裂的。对于出租车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乘客隐私权的讨论,反映出大家隐私意识的觉悟性提高了,也势必会引发出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安装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建设与完善问题。
新疆恒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冰律师:出租车属于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摄像头抓拍的照片并未被擅自使用,没有为个人或利益集团谋取利益,算不上侵权。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告知的法定义务。但是,出租车驾驶员最好能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乘客上车后进行告知,或在车内醒目位置贴上提示,让消费者知道所乘出租车内装有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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