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家委会是中小学办学的十分重要的力量,这一力量不但监督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改善教育服务,还推进教育改革的进程。在美国,家长委员会甚至拥有决定学校是否举办的生杀大权。
在家委会的组成上,应该由全体家长,或家长民主选举代表组成,目前,我国中小学的家委会组成可能比较适合代表制;在运行方面,家长委员会有独立的运作权力,可以不受学校行政指令的约束,将参与学校管理、监督、评议制度化,家委会有权定期对学校办学提出质询;学校所有关于学生事务的决策都必须提交家委会听证、审议;家长委员会可以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述意见,学校需受理且回复,而且,家委会还要向家长们述职,汇报为家长们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监督学校办学的工作。对于不称职的家长,家长们可提议罢免。【详细】
事实上,在深圳,家长委员会早已成为众多中小学校不可或缺的组织。它不仅仅是家长的交友平台,它最显著的功用还体现在辅助校园事务上。可以说,除了对老师的升迁任免无权过问之外,其他任何与学生利益、教学质量相关的部分,它都能行使话语权和评估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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