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政府网站上的截图,显示签发日期为2010年10月25日
华商网咸阳讯 本网持续关注的彬县首例因拆迁“官告民”案在近三个月后,于2012年3月5日撤诉。原告彬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以“不能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主体资格合法的充分有效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并得到法院批准。
5月7日,在彬县公刘街郭家台,透过路边的围墙依然能看到前期已拆迁的断壁残垣,尚未拆迁的四家住户还在此坚守着。
项目启动至今已两年,南街村郭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如何进展?目前此事的善后工作如何?
政府:拆迁手续合法 拒拆村民漫天要价
村民:拆迁暗箱操作 补偿标准不公
在彬县县委宣传部,负责包村的城关镇副镇长和南街村村委会主任说:“此次城中村改造拆迁一切手续完备、合法,项目启动后经过挨家逐户向村民宣传政策,大部分村民都在较短的时间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完成拆迁,包括被告上法庭的那户村民不但搬出了还自己拆除了部分房屋。后来在个别人的煽动下这户村民开始反悔,拒不履行协议并搬回了原来的住房,对于补偿漫天要价,提出了千万的数字,使商谈陷入了僵局。”
对于政府的说法拆迁户们并不认同,有村民说县上对这个项目定的基调是“联合开发”,而在彬县联合开发通行的标准是拆迁户能取得三分之一的实体收益,按此说法此次补偿就显得太低了。也有村民反映补偿协议各家都是背靠背,不公开透明,有暗箱操作之嫌。而对于漫天要价的说法,拒拆的那户村民坚决予以了否认。
政府文件:一个版本两个日期
一份城关镇政府给县上的关于拆迁情况汇报显示,此次拆迁的文件依据是2010年4月25日彬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批复(彬地字【2010】21号)和4月29日彬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0-08)及彬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0第03号)等文件。
但是在2011年12月15日彬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官告民”案当庭出示的彬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批复(彬地字【2010】21号)签发日期却是2011年10月25日。
在彬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证该文件网上公示日期是2011年12月14日,签发日期也是2011年10月25日。这就出现了一个文件两个签发日期,两者相差整整六个月,那么其中有一个必定是伪造的。
这两个内容只字不差、文号相同、时间相差半年的土地批复件都盖着彬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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