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物业公司和业主没有多大矛盾,相互之间摆对了位置,什么话都好说。 因为物业的工作内容就是照顾整个小区的方方面面,他们很容易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因为我们需要缴纳不菲的物业费,所以很容易把物业摆在“打工者”的位置上。 他们是雇员,是物业公司的雇员;他们也是管理者,是小区生活的管理者。物业的工作,和你我的都一样,领一份薪水,谋一个职位。只是恰巧在同一片区域碰了面。 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不如试着从仇敌向“合作者”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