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拐卖新生儿案8月8日总算给了社会一个初步的交待。涉嫌拐卖新生儿的医生张淑侠被司法机关控制。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被免职。
截止8月8日,警方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张淑侠的达26起,警方已立案5起。[详细]
在谴责、严惩恶行和反思管理漏洞的同时,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反思:为什么受害家长没有勇气面对“有缺陷”的孩子,而是听信医生的一面之词,从而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为什么有人可以像买卖东西一样买卖别人的孩子?
一个小县城报案55起引发的震惊
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县城,一个案子就牵扯出这么多年的这么多内幕。在这样一个抬头是熟人、低头又是熟人的小县城,我们不得而知为啥发生这么多事情竟然没有一起引起大家的怀疑,反而在起案件中全被牵扯了出来。这不仅仅是丢孩子父母们不够执着,这还需要监管部门、受理部门的执着,要是都像这次这么执着,一个县城还会有55起报案这么庞大的数字么?
法律制度不完善留给犯罪分子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张志伟说,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该条第6款同时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该条第6款的规定,目前拐卖案件中,买家在司法实践中几乎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有个案被刑事处罚的,也都是缓刑处理。收买行为不被追责,客观上纵容了非法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助长了拐卖犯罪的气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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