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遇电话诈骗了。”9月15日晚7时许,38岁的刘先生前往公安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报案称,一伙自称警察、检察官的人通过电话,骗走了他银行账户内的近12万元。
据刘先生讲,9月15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一个号码为11185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邮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有一个电子邮包,经查是刘先生在深圳办了一张信用卡,记录显示这张卡在深圳消费12000元,时至今日依然没有还款,并且今天就是还款的最后期限。 “我从未去过深圳,也没有在那边办过任何银行卡及信用卡,咋可能在深圳有消费记录呢?”刘先生说,电话那头邮局工作人员表示,如刘先生心有疑虑,可向深圳警方报案,这位邮局工作人员给刘先生提供了深圳市福田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号码。按照这个号码,刘先生给深圳福田公安局刑警大队打了电话。 接电话的“警官”听了刘先生的叙述后表示,案件已经查清,是别人盗用刘先生的身份证办的信用卡。该“警官”称,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侦办,并提供了另一部座机电话。刘先生随即拨打了该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姓“毛”的“检察官”,毛“检察官”表示,自己正是洗黑钱要案的办案人员。这位毛“检查官”表示,只要刘先生没事,“检察机关”一定会还其一个清白。同时,毛“检察官”要求,刘先生必须把自己的存款进行公证。9月15日下午3时许,刘先生将自己银行账户上的的近12万元,打到了毛“检察官”指定的账户上进行公证。当晚7时许感到事情不妙的刘先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骗子。
对此,公安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所长王晓军表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在办理任何案件时,绝不会通过电话进行侦办。另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扣押、冻结案件财物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经当事人签字后,将扣押的钱款交由指定的人民银行保管,绝对不会通过第三方公正转借,更不会将扣押欠款转到任何个人名下。对此,华商报提醒广大市民,如有此类诈骗电话绝对不能相信,更不要着急打钱。应立即报警,以免给自己和家庭造成经济损失。 华商播报记者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