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纪委查处一起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对诬告他人且存在违纪问题的刘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汉中南郑县供销系统工会主席刘某,因房产确权纠纷在法院打官司。期间,刘某听信传言,冒用他人名字,捏造事实,于6月中下旬先后两次将12封举报信分别邮寄给省、市纪委、检察院和法院。 汉中市纪委受理举报后成立调查组,对该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查,发现刘某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属诬告陷害,已违反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汉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播报记者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