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县两男子遭窃后 合伙偷手机入狱

    陕西城固县两青年在网吧上网时因疏忽手机被盗,发现手机遭窃后,两人没有去报警追查偷窃者,而是“如法炮制”在网吧偷窃他人手机,结果受刑又受罚。

    2014年5月,赵某与李某在城固县某网吧上网时,因疏忽,手机与300元现金遭窃。6月2日凌晨5时许,两人在网吧上网时,赵某提议偷部手机归自己使用,李某表示同意。两人窜入县城世纪广场附近某网吧,由赵某望风。李某趁小华熟睡之际,上前将其放在电脑桌上的一部智能手机盗走,并将所盗窃手机交给赵某使用。 

    6月9日,李某盗窃手机一事被小华发现,小华报警后,李某被警方抓获,李某归案后,供述了伙同赵某盗窃手机的事实。同日,赵某听说李某落网后外逃。赵某怕人赃俱获,便砸毁被盗手机并掩埋残骸企图毁灭证据。6月13日,赵某被西安市雁塔警方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840元,赵某家属赔偿小华5000元。

    城固县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伙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9月23日,城固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李某单处罚金5000元。(记者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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