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持棒打人 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推杯换盏几圈后,汉中的郭某已喝得酩酊大醉,凌晨3时许,郭某被朋友送回家后,又冲进一家属院内无端殴打吴某。

  2014年3月6日,郭某和朋友们聚会,一直从晚上8时许喝到次日凌晨3时许,朋友将晕晕乎乎的他送到家后就离开了。虽然已是凌晨,郭某毫无睡意,颤颤巍巍的他冲进一家属院内,看见吴某,郭某揪住吴某一阵痛打,将吴某打倒在地,这时郭某从柴棚内抽出一根木方用来殴打吴某,吴某在反抗过程中,被郭某抓住头部朝墙上猛撞数下。经鉴定,吴某被打成轻伤。

  2014年6月3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郭某提起公诉,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华商播报记者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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