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医院扒窃300元 被判刑半年罚1000元

  为满足挥霍,汉中西乡一男子韩某在洋县医院寻找目标,发现吴某挎包敞开,扒窃吴某300现金,逃走过程中,被赶来的民警抓获。10月9日,洋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人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9月16日,韩某在洋县医院二楼寻找扒窃对象,在洋县医院二楼化验科化验窗口处,发现在此排队等候的吴某肩背一黄色挎包,敞开的挎包口内装有一钱包。韩某一直尾随吴某,趁吴某排队化验不备之时,将吴某挎包内装有300元现金的钱包盗走。吴某发现后立即追赶韩某,韩某将所盗钱包丢弃于洋县医院二楼楼梯口处,企图趁吴某捡钱包时逃走,却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韩某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华商记者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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