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怀疑妻与他人有染 将对方捅伤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丈夫下班路上遇到对方发生冲突并用刀将其刺伤。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5月17日晚10时许,杨某与妻子王某下班后,路过长安区东大街办东大村刘某家门口时碰到下班回家的刘某,因刘某之前到其租住处找过王某,所以杨某怀疑刘某与王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杨某便让刘某不要和王某来往,刘某否认,很快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杨某一怒之下用裁纸刀将刘某捅伤。随后刘某报警,杨某被警方抓获,5月19日,杨某被刑拘。

  经法医鉴定,刘某集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自愿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刘某6万元。 法院认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此,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华商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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