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点钱花,两男子结伙在学校内盗窃电动车,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两被告分别被判处四个月拘役。
2014年4月18日晚,高某、李某在长安区太乙宫附近吃完晚饭后,两人商议一起去弄点钱。当晚11时许,两人驾车来到西安翻译学院西区校门处的停车场内伺机盗窃。两人值班校卫上厕所时,偷偷进入车棚盗窃电动车,两人一起将所盗电动车抬到西安翻译学院天桥下,将电动车车锁砸开。随后,分别驾车、骑电动车逃离现场。
电动车车主发现电动车丢失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学校的监控锁定高、李二人。4月20日下午,警方将两人抓获,后又追回被盗电动车。经长安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233元。
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高某、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因此,长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高某、李某处拘役四个月,分别罚款1000元。
华商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