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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被确定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市

滚动新闻 作者:周金柱 2014-11-01 10:35:54
[摘要]11月1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宝鸡市已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我省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

  11月1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宝鸡市已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我省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

  据了解,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即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以城市创建为手段,加强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辐射带动全市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积累经验。而宝鸡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了在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四个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创建工作从今年10月开始至明年底结束。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创建、自查考核三个阶段。

  华商记者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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