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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医院砍人男子获刑4年 女护士阻止行凶

滚动新闻 作者:王亮 2014-11-01 17:31:28
[摘要]将朋友撞伤后,多次商谈未果,去年10月31日凌晨,姚某在汉中市中心医院将朋友徐某捅伤,在姚某行凶的过程中,两名女护士和市民合力将其制服。

  将朋友撞伤后,多次商谈未果,去年10月31日凌晨,姚某在汉中市中心医院将朋友徐某捅伤,在姚某行凶的过程中,两名女护士和市民合力将其制服。今年10月31日,姚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8月30日,姚某驾车将朋友徐某撞伤后,多次商谈赔偿未果。10月30日晚11时许,姚某再次到汉中市中心医院,找徐某谈赔偿事宜未果。回家后,姚某觉得朋友不念旧情,索赔数额太高,心生怨念,便带了一把菜刀,再次前往中心医院找徐某商谈。次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协商过程中,姚某认为徐某态度不好,遂抽出菜刀,朝徐某颈部、背部、双手及胳膊乱砍数刀。当日值班护士刘秋兰、邓琼月闻声上前阻止姚某行凶,姚某挣脱二人后,再次朝徐某头部连砍数刀。后在周围群众帮助下,姚某被医院保安和群众抓获。

  去年11月,汉中市中心医院授予骨一科护士刘秋兰和邓琼月“最美护士”称号,各奖励一万元;汉中市妇联授予两位护士“三八红旗手”称号;汉台区综治委授予两位护士“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各奖一万元。另外,两名勇斗歹徒的患者赵小林和黄军也被汉台区综治委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并各奖励8000元。 经汉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徐某的头、颈、背部多处被砍成轻伤,被告姚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华商记者王亮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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