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雷楚年救人并纵身一跃,为他人和自己争取到生的希望;6年后,身负英雄光环的他,却跃入了深渊……在汶川大地震中,还是初中生的雷楚年勇救7名同学,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成名后他借着自己的名气,声称可以通过自己所谓的“关系”,帮人找空姐工作、帮人就读重点中学、购买驾照等,被控诈骗了21人共46.3万元。(11月3日 国际在线)
雷楚年这个名字,不只在成都、在四川,乃至在全国来说,曾经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当年在汶川大地震中,这个彭州的初中生,在地震发生时勇救7名同学,与林浩等一起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他也因此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谁曾想,6年后的今天,他会涉嫌诈骗46万元而站到被告席上呢?
荣誉,的确会催人奋进,但荣誉有时则会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甚至因荣誉而私欲膨胀,乃至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雷楚年来讲,荣誉在带给他很多物质与精神享受的同时,最终却因荣誉的“硫酸”而毁了他,着实令人震惊和叹息。
反思雷楚年的人生“过山车”,有些东西很值得我们去深思。诚然,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他个自身素质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在荣誉面前不能把持住自己,将荣誉当做违法犯罪的蒙人道具。但我们这个社会,在他沦为阶下囚上也助推了一把,譬如对他的过度宣传、过度报恩、过度护短等等,让他在狂热中不能自已,渐渐迷失了人生方向。
我们这个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英雄,需要有人在关键时刻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在随后的日子里怎样对待英雄,则很有讲究。凡事均不能过度,过度反而会害人、害社会,点到为止,不偏不倚,方为最佳。如果当初对雷楚年的宣传有些节制,对雷楚年的报恩有些简约,对雷楚年身上的坏毛病有些善意的提醒,他还会一直不肯摘下英雄的光环中而到处卖弄甚至招摇撞骗吗?